CSS 选择器优先级
优先级规则
浏览器将样式表划分为四个级别,A、B、C、D
- 如果存在内联样式 A 记为 1,否则记为 0
- B 代表该样式表达式中 ID 选择器的个数
- C 代表类、伪类、属性选择器的个数
- D 代表 标签、伪元素个数
比较规则
将ABCD 组成四位数,比较大小即可,如样式1 的ABCD 规则计算结果是 0111
,样式 2 的计算结果是 0011
则代表样式1 的优先级高于样式2。
例子
1 | <style> |
此时通过上述规则发现 0011 < 0100,所以 #red1 的样式生效。
提示,上述规则仅适合自身元素样式比较,继承来的属性优先级最低, !import 的优先级最高